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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取证公司介绍2023国家对产假规定

作者:超级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1-19 14:57:42点击:1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2023年国家规定的产假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单胎顺产者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2、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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